本報訊(記者 孔德婧)紀某幫助他人偽造建築施工特種作業資格證,卻導致了施工現場工人死亡。日前,41歲的紀某被大興法院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和重大責任事故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去年年初,紀某通過他人,用顏某、楊某的照片偽造了名為“餘某”和“孫某”的建築施工特種作業資格證,之後,他安排顏某、楊某憑這兩份假證在大興區某工地找到了一份從事塔弔信號指揮的工作。
  去年11月,顏某和楊某在沒有確認弔運環境安全的情況下,指揮工地塔弔轉臂,這一轉不想刮到了工地另一塔弔垂直向下的鋼絲繩,導致正在摘卸鋼筋捆的工人吳某被擠壓受傷,後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吳某系外力作用於胸腹部,致內臟損傷引起失血性休剋死亡。
  經大興法院審理,紀某的行為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同時,紀某也違反了安全管理規定,安排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應當數罪並罰。最終,法院判處紀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原標題:偽造特種資格證男子造假證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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